讓車廂文明蔚然成風
為響應大眾對美好出行的需求,城市交通進入了新時代。目前軌道交通運營網已覆蓋我國內地35個城市,這一更為快捷、實惠的工具迅速成為人們的首選。如今軌道交通發展迎來了新的挑戰,各種不文明乘車行為層出不窮。為從根本杜絕車廂亂象,給公眾一個良好的乘車環境,必須對“文明乘車”明文規範。
關於整治不文明乘車亂象,交通部門拿出了誠意。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》即將正式生效,其中對乘客在車廂內行為做了明確規範,包括禁止如車內吸煙,點燃明火等10類影響運營安全的行為,約束如手機外放、車內進食等7類影響公眾乘車體驗的行為。
值得一提的是,管理辦法着力提出了具有爭議的地鐵進食問題,規定“除嬰兒、病人等外不得在車廂內進食”,這考慮了特殊人群的必要需求,是人性化的體現。在落實上,將由專派執法人員定時巡檢,首犯教育提醒,屢教不改則處罰,嚴重的乘車不文明行為將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,影響個人徵信及一定期限內限制乘車。
應嚴罰嚴懲還是法外留情?藉助法的強制力,必須考慮“力度”的問題。特別是對於“車內進食”行為的違規判定和處罰方式,需要細化考慮。許多國家早對此進行規定,德美在這方面很嚴,甚至強制下車進食和罰款,日韓則更傾向軟宣傳,使乘客自覺維護車廂禮儀。
結合國外實踐和國內現況,筆者認為現條例中“寬嚴並施”的思路拿捏穩了火候。目前我國對乘車文明的立法立規是從零開始,對“車內進食”問題也是首次明確提出,因而公眾意識不足,必須先由執法人員嚴格處理。同時應借鑒日韓,加強宣傳教育,從而養成群眾自制力,形成自上而下的監督合力,使乘車禮儀外化於行也內化於心。(庄朴)